深圳鋰電池如何申請韓國KC認證、需要注意什么
發布日期 :2023-02-20 16:42發布IP:113.104.203.137編號:11398902
詳細介紹 中國和韓國都是二戰后建立起來的國,兩國真正現代化的時期基本同步,自2015年12月20日中韓自由貿易協定(FTA)正式生效以來,中韓雙邊貿易基本保持平穩,出口產品認證的法規也是瞬息萬變,鋰電池申請韓國KC認證變動,韓國現行的《電氣用品安全管理法》和《品質經營及工產品安全管理法》將合并為《電氣用品和工產品安全管理法》,自2017年1月28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該合并法規,針對鋰電池KC認證將有如下重大變化: 1、有效期更改為有效新的法規實施后鋰電池的測試標準仍然不變(KC62133,2nd Edition),并且仍然接受通過CB轉證的方式申請,但是證書的有效期將會由原來的5年更改為不限期有效期(有效)。注:CB轉KC僅接受三年內的CB證書。 2、廢除安全確認申告證明書(Confirmation Letter of Declaration)的有效期現行的鋰電池KC證書5年有效期將被廢除,有效期在2017年1月28日之后的證書在無任何變更的情況下將有效。 3、通過網絡銷售的產品必須標記認證信息,違反將受刑事和經濟處罰。 4、廢除安全認證產品自愿認證制度,非認證對象產品不可申請KC認證。 5、增加取消安全確認申告制度。在現行的制度下,通過KC認證的產品如果有違反將禁止安全確認標志6個月。而新法規規定,此種情況將會被直接取消安全確認申告(KC證書),且一年之內不可以再申請。 6、強化對私自更換零部件的處罰,KC認證要求實際出口產品必須與已通過認證的產品保持一致性,如果有零部件變動,與認證產生差異時,務必向安全認證機構進行變更申請,認證機構評估之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可以繼續沿用已經取得的證書并做相應的報備,未經報備而私自更換零部件的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00萬韓幣以下的處罰以及取消已經取得的認證證書。 7、400mAh以下容量的電池(Pack),自2017.01.01開始強制實施KC認證,現行的法規下400mAh以下容量的電池(Pack)可以豁免KC認證,但此情況將在2017.01.01發生改變,此后400mAh以下容量電池同樣強制實施KC認證,生產商需及早申請以免受影響。 8、引入一次性進口的產品認證制度,此項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完善安全認證產品對象,解決韓國進口商欲進口某產品但該產品的生產制造廠家拒絕審廠,導致該產品無法獲得KC認證從而導致無法進口的狀況。此項制度引入之后允許進口商持證,進行KC認證申請,但僅對一次性進口的產品適用。 9、韓國KC認證辦理周期一般是:8-10周。 鋰電池的實用化,使人們的移動電話、筆記本、計算機等攜帶型電子設備的重量和體積大大減少,還廣泛用于水力、火力、風力和太陽能等儲能電源系統,以及電動產品、軍事裝備。航空航天等多個領域。其實韓國KC整體認證并不復雜,相信需要辦理的企業和生產商更是咨詢過不同的認證機構。 相關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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