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低溫試驗方法比對分析
發布日期 :2023-02-20 16:42發布IP:113.104.191.143編號:11430958
詳細介紹 概述 高低溫試驗是高溫試驗和低溫試驗的的簡稱,試驗目的是評價高低溫條件對裝備在存儲和工作期間的性能影響。高低溫試驗的試驗條件、試驗實施、試驗步驟在GJB150.3A一2009《軍用裝備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高溫試驗》與GJB150.4A—2009《軍用裝備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低溫試驗》中都有詳細的規定。 1、非散熱樣品和散熱樣品 在自然空氣條件下進行試驗,試驗樣品溫度達到穩定后,表面熱點的溫度仍高于周圍大氣溫度5℃以上的稱之為散熱試驗樣品;等于或低于5℃以下的為非散熱試驗樣品。所有非工作性的貯存、運輸試驗,均為非散熱試驗。在工作狀態下試驗時,當試驗樣品溫度達到穩定后,凡溫升小于5℃的亦稱為非散熱試驗。如電風扇在進行型式試驗后,若易觸及的外表面溫升均不高于20℃,就是散熱試驗。 2、溫度突變試驗和溫度漸變試驗 當試驗箱(室)溫度升到或降至規定的溫度后,立即將樣品放入試驗箱進行試驗,稱為溫度突變試驗,而將樣品先放入溫度為室溫的試驗箱中,然后將箱內溫度逐漸升到或降至試驗所規定溫度的試驗,稱為溫度漸變試驗。 一般來講,若已知溫度突變對試驗樣品不產生其他有害影響時,為節省試驗時間,應采用溫度突變試驗,否則采用溫度漸變試驗。 3、無強迫空氣循環試驗和有強迫空氣循環試驗 非散熱試驗時,采用強迫空氣循環,可提高熱交換效率??諝庋h速度愈高,熱交換效率愈高。所以在進行這種強迫試驗時,建議采用空氣循環速度≥2m/s。而散熱試驗時,比較好的方法是采用無強迫空氣循環試驗。如果采用無強迫空氣循環還不能滿足試驗要求時,應采用強迫空氣循環試驗 相關分類 |
推薦產品 信息搜索 深圳訊科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業務部
|